应交税费已交税金会计分录

```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已交税金)贷:银行存款```
如果企业交纳的是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,会计分录如下:
```借: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(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)贷:银行存款```
月末,如果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账户为贷方余额,表示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,应转入“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”的贷方:
```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贷: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```
以上会计分录遵循了《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》(财会22号)的相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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